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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国土局一地发两证 律师:应建地籍档案
发布时间: 2011-11-30   来源:新京报投稿 

业主竞拍获房屋及土地,开发商又通过法院调解将土地交给债权人,二者均获“土地使用证”

业主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子及土地,开发商又通过法院调解将土地交给债权人,业主、债权人分别就同一块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近日,债权人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下简称顺义国土局)的这一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业主

参与公开竞拍购得房屋

家住顺义区嘉浩国际商住别墅城(资料、论坛)的徐女士称,本月11日,她突然接到一张落款为北京裕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裕顺通公司)的通 知。裕顺通公司称其已经在2011年8月取得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徐女士在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了擅自改造,要求在14日 内拆除所有违章建筑。

“买了快五年的房子,怎么突然就不是我们的了?”徐女士说。

根据2007年北京市二中院的民事裁定书等,上述五套房子最初为欠款被查封,2007年1月5日,被二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徐女士等五人参与竞拍,依法取得了上述房产的所有权。

2010年前后,五位业主陆续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

债权人

经法院调解获得使用权

据介绍,嘉浩国际商住别墅城最初由北京嘉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目前尚未全部交付竣工,而这两家公司的投资人——源泰控股有限公司后来经过资产重组,造成开发商有了两位新的债权人。

2011年3月,两位新债权人又在北京市一中院通过民事调解的方式,将债权转让给了裕顺通公司。随后,裕顺通公司到顺义国土局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成为涉案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面积约为370009.3平方米。

现状

市法制办将了解情况

昨日,裕顺通公司负责人孙先生称,他们作为债权人,是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土地并且办了证,对之前的情况根本不知情,“我们当时是拿到了一张干干净净的 土地证,后来发现五位业主也都说有证,我们也很惊讶。”孙先生认为,是五位业主侵占了公共面积。目前,他们已就顺义国土局一地发俩证的行为向北京市政府提 出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业主手上的证。

昨日上午,徐女士等业主找到了顺义国土局,地籍科张科长证实两个证都是他们核发的,“情况很复杂,我们都是根据法院裁定来协办的。”张科长说,近日北京市法制办将召集各方了解情况,“根据《物权法》来”,尽快给各方做出答复。

时间表

● 2007年1月、2月

徐女士等五人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取得了嘉浩别墅一区五栋房产。

● 2009年3月

由于该别墅城投资公司资产重组,一中院确认其开发商出现两个债权人。

● 2010年前后

徐女士等五人取得了相应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土地证书。

● 2011年3月7日

一中院分别出具执行裁定书称,该别墅城开发商的两个债权人把债权分别转让给裕顺通公司。

● 2011年8月9日

裕顺通公司取得顺义区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成为该别墅城的土地使用权人。

责任编辑: 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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