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立新规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来源:内蒙古晨报投稿 2014-03-03

资料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环境与人居环境、新城区建设与老城区改造、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据悉,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听证、公示等制度。逐步加大规划经费投入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竣工验收管理和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各地区健全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违法建设监督执法查处体系,充分认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城乡建设和群众合法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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